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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18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推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经研究,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九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设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优秀奖。本届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评选组织

省知识产权局成立第九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专利管理处,以下简称省评选办公室)负责本届专利项目奖评选的日常工作;各地区知识产权局成立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地区除高校外其他单位的项目组织申报、受理和初评工作;省教育厅成立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全省高等院校的项目组织申报、受理和初评工作。

三、申报条件

凡本校所拥有的专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届专利项目奖评选:

(一)专利为申报单位自主研发获得;

(二)专利为在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授权并有效的中国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三)专利无权属纠纷,无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不存在对该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或者无效宣告请求明显不成立;

(四)专利已实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六)专利未曾获得过江苏省专利项目奖。

四、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1.专利质量(25%)。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2.技术先进性(25%)。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1.专利质量(25%)。评价:(1)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2)文本质量。

2.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评价:(1)设计要点独特性;(2)艺术性及象征性;(3)功能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发展前景。

五.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部门老师)于9月30日前将申报信息以纸质加盖学院(部门)公章报送至科研处301,电子版发送时QQ邮箱:290725900@qq.com,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顾亚涛

咨询电话:86718562 1536612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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